根據《廣東省商務廳關于組織申報中央服務業發展資金縣域商業建設行動縣(第四批)的通知》(粵商務秩函〔2025〕63號)、《廣東省商務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縣域商業建設行動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修訂版)的通知》(粵商務建函〔2024〕145號)等有關文件精神,我市擬組織開展縣域商業建設行動縣(第四批)項目入庫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對象
在開平市注冊且有實體、有實際運營的企業,具備行業相關的經營資質和條件,能實際融入和推動當地經濟民生發展,不支持中介機構、招標代理機構、培訓機構等主營業務與縣域商業建設行動關聯不緊密的單位參與項目建設。
二、支持方向
(一)建設改造縣城商貿中心。提檔升級縣城消費設施,把縣城打造成為農村消費升級的重要載體。支持縣城商貿中心、商業綜合體、大型商超等消費設施的新建、改造、擴建,提升服務能力與品質,推動業態創新和商圈形成。支持購物中心、商超、連鎖商貿流通企業等向縣鎮村下沉供應鏈,拓展經營網點,推動數字化賦能,發展連鎖經營,拓展消費新業態新場景。
(二)建設改造鎮級商貿網點。發揮鄉鎮承上啟下、緊靠農村居民生活圈、服務農村常住人口的區域商業中心優勢,支持對鄉鎮商業設施的新建、改造,完善冷藏、陳列、打包、結算、食品加工等設施設備,改善鄉鎮集貿市場面貌,優化提升特色商業街,引導餐飲、商超、娛樂等業態集聚,豐富生活服務供給,使鄉鎮能夠滿足周邊居民米面糧油菜、家居百貨、美發、餐飲、休閑娛樂、親子、維修等一般性消費需求。(引導業態集聚,不是指財政資金直接支持休閑娛樂、美容美發、餐飲、親子、維修等項目。)
(三)建設改造村級便利店。完善縣域商業的村級末端,支持電商、物流、連鎖商貿流通企業等新建、改造村級便利店,推動村級便民商店設施共建、服務共享、拓展代收代繳、助農取款、農產品收購等功能,豐富農資、郵政、快遞等服務,實現“一點多能、一網多用”,保障農村居民就近便利消費和基本生活服務。
(四)支持綠色智能家電等下鄉。支持品牌影響力大、家電營銷售后網絡健全的大型流通企業以縣城、鄉鎮為重點,改造提升銷售網絡、倉儲配送中心、售后維修和回收服務網點,激發縣域消費潛力。
(五)完善縣鄉村三級商貿物流配送體系。發揮縣城和鄉鎮物流樞紐作用,支持建設改造一批縣級物流配送中心和鄉鎮快遞物流站點,完善倉儲、分揀、包裝、裝卸、運輸、配送等設施,增強對農村的輻射能力。鼓勵郵政、供銷、快遞、商貿流通等主體市場化合作,整合各類物流資源,開展日用消費品、農資下鄉和農產品進城等物流快遞共同配送服務,降低物流成本。支持開展縣域低空物流配送試點。
(六)提升特色農產品商品化水平。支持商貿、電商、快遞、物流企業等圍繞農產品上行,建設分揀、預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處理設施,加強標準和品牌應用,提高本地特色優勢農產品商品化率,促進農村消費。
(七)完善縣域再生資源回收體系。支持改造建設縣域廢舊家電回收、中轉、集散站點,有效提升縣域再生資源集散和中轉能力。支持鄉鎮商貿中心等商業網點提供廢舊家電回收、二手家電經銷、維修等生活服務,改造建設廢舊家電暫存、周轉相關設施。支持廢舊家電回收企業配備再生資源回收車輛,推廣“以車代庫”等靈活流動回收模式。
三、支持期限
項目支持期限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發票日期要在支持期限內)。
四、支持方式
按照“財政資金事后獎勵”的方式予以支持,對2025-2026年的建設項目,按照其投入金額(含稅)給予支持,每個項目最高不超過30%、最高不超過200萬元。項目投入金額(含稅)以支持期限內符合資金使用范圍的發票顯示金額(含稅)為準。關聯企業的項目,以及企業在不同地點建設的同類項目,視為同一項目。提升特色農產品商品化水平項目的支持金額不超過下達資金額度的15%。已獲得過其他任何層級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給予支持。逾期未完成建設的項目,不給予支持。
五、不支持開支范圍
不支持征地拆遷、土建工程,不支持支付罰款、捐款、贊助、投資、償還債務以及財政補助單位人員經費和工作經費等。
六、申報材料要求
(一)申報資料封面(附件1)。
(二)目錄(標記頁碼)。
(三)《項目申報表》(附件2)。
(四)營業執照復印件(顯示營業范圍)。
(五)《項目申報單位承諾書》(附件3)。
(六)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載的信用信息報告。
(七)申報項目具體實施方案,包括項目申報單位基本情況(企業概況、財務狀況等)、項目情況(項目名稱、實施地點、建設內容、實施期限、進度安排、預期成效、項目計劃支出清單(設備名稱、規格型號、品牌、數量及價格等)。
(八)有關佐證材料,項目開工情況證明材料(含詳細照片、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合同、材料購置憑據等)。
(九)項目投資總額佐證材料,如可行性研究報告、立項文件、投入證明材料、項目實施完成部分的支出清單(相關合同、銀行支付憑證、現金簽收憑據、發票等復印件)等。
(十)與項目申請相關的各類認證、專利等資質證書復印件。
提供書面材料(一式五份)和掃描電子版(一份),書面材料要求A4紙張打印,按順序裝訂,復印件均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請各符合條件的企業于2025年11月28日前將項目情況報送至我局商貿流通股,地址:開平市三埠街道新昌新市路2號開平市科工商務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申報資料封面
2.項目申請表
3.項目申報單位承諾書
開平市科工商務局
2025年11月17日
(聯系人:林惠,聯系電話:2380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