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全力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救治工作,醫保局落實“5個全部”措施:一是全部醫療費用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沒有目錄限制。確認疑似和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參保患者,在醫療機構門診、住院診療中所使用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其發生醫療費用,不設個人先自付比例,全部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二是全部疾病治療費用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確認疑似和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參保患者全部疾病治療費用(包括治療基礎病、合并癥、并發癥、其它疾病中感染等費用)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三是全部治療過程費用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確認疑似和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參保患者在初診醫療機構和定點救治醫院的門急診、留觀、住院所發生醫療費用均納入。四是全部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確認疑似和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參保患者在定點或非定點救治醫院救治的費用均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五是全部醫療費用與醫療機構按項目付費并單列結算。確認疑似和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參保患者全部醫療費用不納入預算控制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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