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和《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決定》的精神,為建立和完善以人為本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新機制,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主要目標 堅持“避孕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孕前型管理和服務工作。加強技術服務機構的規范化、標準化建設,提高計生技術隊伍的整體素質,促進技術服務工作順利開展,確保育齡群眾享有基本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生殖保健服務,出生嬰兒缺陷發生率有所降低,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發生率控制在0.5‰以下,絕大多數育齡群眾對技術服務感到滿意。 二、主要任務和要求 (一)加強計劃生育孕前型管理,確保“兩無”活動順利開展 加強避孕節育措施的落實和計劃生育孕前管理服務工作是全面開展鄉鎮(街道)無政策外多孩出生、村(社區)無政策外出生活動,千方百計穩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礎工作和關鍵措施。各地要強化計劃生育孕前型管理和服務工作。一是確保長效避孕措施的落實。計劃生育“四術”專項經費要足額按時到位,確保避孕節育措施及時、有效開展;規范手術操作,保證手術安全,杜絕手術并發癥、后遺癥的發生。二是強化計劃生育孕情檢查工作。把查環查孕與婦女常見病普查普治結合起來,認真做好孕檢工作,努力為育齡婦女提供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對應查未查的對象要及時跟蹤管理和服務,確保孕情監測工作的落實。三是加大打假治假力度。加強醫風醫德教育,對實施假節育手術、出具虛假計劃生育證明及利用B超進行胎兒性別鑒定及選擇性別終止妊娠的醫技人員要從嚴處理;情節嚴重的,吊銷《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合格證》;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堅持以人為本,加強技術服務機構規范化、標準化建設 1、加強計生服務機構規范化建設。計生服務機構要依法執業,必須持有《機構執業許可證》,在許可的范圍內開展工作。從事計生技術服務的人員,必須取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合格證》;凡是開展手術的人員,應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從事護理、檢驗、藥劑、影像、心電圖等要具備相應的資格。同時,嚴格執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質量管理規范》,嚴格執行《計生技術服務機構設置標準》、《醫療產品注冊證》、《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醫療機構藥物管理辦法》等規范性文件。把服務過程納入管理重點,包括接診管理、住站管理、治療、手術、會診、轉診、搶救、預案、無菌技術、醫療文書、檔案管理、安全管理、質量管理等,避免出現醫療差錯和醫療事故。 2、加強計生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按照《農村計劃生育服務機構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和《計劃生育服務站機構形象規范手冊》要求,服務站所建設要遵循“計劃生育服務站在功能區格局分布、外觀、標識和主體色彩統一”的要求:一是對育齡婦女、成年男性、青少年等人群的服務區域不能相互交叉,按照三種不同服務對象的私密性、親和性心理需求進行布局;二是技術服務、宣傳咨詢、人員培訓、藥具展示發放等功能用房需相對獨立,服務對象、服務人員、手術、消毒等服務流程要規范、合理、便捷;三是建筑外立面無論采用何種形式,都要統一采用深淺兩道玫瑰紅色帶和綠色的人口和計劃生育標識進行外墻裝飾。對于不符合建設標準的服務機構,要安排資金進行改造。 (三)創新工作理念,加強計生技術服務能力建設 1、以創建人口計生優質服務縣(市、區)活動為載體,進一步加強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能力建設,按照“六好”創建標準創新工作理念、機制和方法,不斷滿足育齡群眾計劃生育、優生優育、生殖健康的需求。改善縣(市、區)、鎮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設施和裝備水平,增強服務能力。對已命名的計劃生育優質服務縣開展抽查、評估,實行動態管理。 2、加強業務培訓,提高技術技能。實施“三百人才”工程,在“十一五”期間資助300名縣、鎮技術人員完成6個月理論學習和臨床進修。開展以崗位培訓、繼續教育為重點的職業化教育,通過請進來授課、送出去培訓教育、在職學習等途徑提高現有人員的技術技能。 3、有效整合內部資源。面對公共資源整合和事業單位機構改革,計生服務機構應堅持特色,有效整合內部資源。充分發揮省計生科研所網頂龍頭作用,加強與市計生服務中心、縣計生服務站的溝通合作,取得互利共贏;地級市計劃生育服務中心要加強對本地區基層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培訓職能,做好避孕藥具不良反應的監測和上報,與所轄區的計生服務站在拓展服務項目、服務內容上分工合作、避免交叉重復;集中有限資源發展中心鄉鎮計生服務所,滿足附近鄉鎮育齡群眾的節育手術需求;普通鄉鎮服務所積極開展宣傳教育、查環查孕查病、信息咨詢、藥具發放、術后隨訪等服務。 4、縣鎮服務站所技術人員比例不低于85%。每個縣站至少有1至3名中高級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每個鎮服務所至少有1名以上具有臨床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對未獲得執業資格的技術人員要調離技術服務崗位,妥善安排,新聘用的醫生要具有臨床執業(助理)醫師資格,新聘從事護理、檢驗等技術人員要具備相應的資格。 (四)實施出生缺陷干預工程,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1、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科學制定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規劃及行動計劃。科學制定出生缺陷干預實施指南和服務規范,逐步建立具有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特色的出生缺陷干預模式;加強優生技術人員隊伍的培訓和優生實驗室的建設,大力宣傳和普及優生知識、預防出生缺陷科學知識;實施計劃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婚育指導,做好孕前和圍孕期的咨詢和重點遺傳病初篩工作,積極推進出生缺陷一級干預,在全省逐步建立出生缺陷干預網絡,力爭將干預工作覆蓋到全省生育人群。 2、倡導免費婚檢和科學孕檢。積極與民政、衛生等部門配合,加強性病和艾滋病防治工作,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對影響出生缺陷的生物遺傳、社會環境、不良生活方式等重大危險因素進行研究、評估和干預。 (五)加強科研工作,提高計生科學技術研究水平 1、加強人口計生科學技術研究,把生育監測,生殖健康,避孕節育新技術等作為計劃生育科技工作的優先課題。具有中級職稱以上的技術人員要積極開展計劃生育科研工作,每年爭取參加一項市級以上科研課題;具有高級職稱的技術人員要積極參與國家和省級大課題和國際合作項目。“十一五”期間,我省爭取研究開發2-3種具有自主創新能力、有知識產權的避孕節育新技術、新產品。繼續扶持基層各級技術人員參與計劃生育科研工作,鼓勵基層技術人員積極撰寫科研論文。 2、健全和加強全省科研網絡,重點加強有一定科研基礎、人才基礎的計劃生育科研骨干機構建設,使其成為國家或省級計劃生育/生殖健康科研基地。選擇有一定科研基礎、人才基礎的中心、站,組織實施1-2個重點科研項目,完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研成果。 三、保障措施 (一)進一步加強對技術服務機構的領導 把建立和完善以人為本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制納入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的重要議事日程,按規定落實技術服務人員的工資和社會保障待遇。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是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從事公益服務,經費由財政保障。 (二)加大計生技術服務的投入 各級要將公益性的計劃生育服務機構經費投入納入當地公共財政預算、建立穩定增長的投入保障機制,確保市、縣、鎮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基本建設和隊伍建設、計劃生育免費基本技術服務等經費的落實。加強對技術服務建設項目專項資金使用的指導,在設備采購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政府采購和項目招標,保證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效益。 (三)優化技術服務隊伍建設 建立健全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激勵機制,改善技術服務人員結構,形成優秀人才脫穎而出、人盡其才的氛圍。各地要切實解決和落實醫技人員編制,重點解決服務機構無編制、空編、編制被非醫技人員擠占的問題。積極引進學科帶頭人和技術骨干,抓住培養、引進、使用三個環節,加強技術服務隊伍建設。有條件的縣(市、區),盡量實行縣對鄉鎮服務所技術人員進行統一管理,實行統一招考、統一錄用、統一調配、確保引進和新招人員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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