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特困行業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的通知》(粵人社規〔2022〕11號),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費款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
未與稅務機關簽訂委托扣款協議的,實行“免申即享”。
已與稅務機關簽訂委托扣款協議的,可通過“粵稅通”小程序“緩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確認”功能自愿暫緩繳納2022年基本養老保險費,也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向稅務機關確認暫緩繳費。確認后,2023年11月底前稅務機關不再自動從簽約賬戶上扣繳2022年1月至12月的未繳費月度的養老保險費。
2022年1至12月未繳費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3年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主選擇。
其中對已與稅務機關簽訂委托扣款協議的,2023年12月底前稅務機關按繳費人申報的繳費工資在2023年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確定繳費基數,統一扣繳2022年未繳費月度的養老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