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是指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在職女職工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五個半月。在日常咨詢中,我們經常會接到準媽媽來電詢問關于產假以及產假待遇的問題,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于產假的相關知識,歡迎收藏!
1、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80天獎勵假=17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息15天;
2、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女職工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4個月以上7個月終止妊娠的,享受42天產假。
第一種:是用人單位為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的,職工應當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按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本單位上一自然年度參保職工各月工資總額之和除以其各月參保職工數之和確定。用人單位無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生育津貼以本單位本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職工已享受生育津貼的,視同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相應數額的工資。生育津貼高于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余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低于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第二種,用人單位未給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由用人單位照發,這里的工資應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崗位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應是女職工休產假之前的月工資標準。另外,女職工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報銷生育醫療費用及疾患生育手術費用。什么時候停止上班開始休產假,并沒有絕對硬性的時間,這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你的身體狀況、孕期的進展情況,以及工作上的壓力、自身承受能力和家庭的財務狀況。 通俗來講:產假休得越早,寶寶出生后上班的時間可能就越早。因此,你需要根據自己孕期的進展和自身的感覺來決定開始休產假的適當時間。需要說明的是,雖然國家規定產假98天(其中可休產前假15天),但是如果你出現孕期不適、需要保胎或出現并發癥,而不得不休息,可以請醫生開證明,向用人單位申請病假休息,或與用人單位雙方協商一致后提前休產前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