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工留薪期是職工
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
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
接受工傷醫療的期限
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停工留薪期的時間,由已簽訂服務協議的治療工傷的醫療機構提出意見,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并通知有關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
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
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停工留薪期可享哪些待遇?
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
除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外
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若該職工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可以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停工留薪期的時間如何確認?
停工留薪期一般以職工
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時起算
工傷停工留薪期計入年休假嗎?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六條規定
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
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
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
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解讀: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執法一股
咨詢方式:0750-2257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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