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數量不斷攀升、案情日趨復雜,為提升仲裁辦案質效,滿足當事人快速解決糾紛的需求,按照江門仲裁的統一部署,開平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院改進傳統仲裁辦案模式,于2017年4月1日起推行“要素式”辦案改革。
所謂“要素式”辦案,就是根據案件類型和特點,歸納出案件主要事實涉及的基本要點,并圍繞案件爭議要素進行庭前指導、審理和制作裁決書的仲裁處理模式,該辦案模式適用于普通勞動人事爭議案件,但確認勞動關系爭議、被申請人缺席庭審和疑難復雜的案件除外。與傳統的辦案模式相比,“要素式”辦案主要是著重強化庭前引導、優化庭審程序、簡化裁決文書三個環節。即在立案環節,雙方當事人通過新版要素式仲裁申請表以及答辯書的案件要素的比照,就能清楚知道雙方存在的爭議焦點;在庭審環節,無需逐一詢問訴求有關事項,而是圍繞雙方存在的爭議展開調查和辯論;在裁決書中,對無爭議要素只作簡要概括,集中對爭議部分陳述雙方訴辯意見、證據和認定的理由及依據。
為確保我市“要素式”辦案改革取得實效,我市仲裁院做了大量的前期準備工作。一方面,加強仲裁人員的培訓工作。我市仲裁院全體仲裁工作人員參加江門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院組織的“要素式”辦案培訓班,學習深圳市“要素式”辦案的經驗做法,并到佛山市南海區仲裁院現場觀摩“要素式”庭審情況,學習交流南海區仲裁院推行“要素式”辦案的經驗和做法。另一方面,參考深圳、佛山地區的做法,并結合我市實際,確定了我市的“要素式”辦案工作方案。首先,將舊版的仲裁申請書與案件要素調查表、舊版的答辯書與案件要素確認表進行整合,根據申請人的不同訴求類型制作出簡易明了、有針對性的新版要素式仲裁申請書以及答辯書。同時,我們還在勞動監察仲裁服務大廳公告欄張貼新版要素式仲裁申請書、答辯書樣板,向雙方當事人派發有關仲裁宣傳資料。另外,我們與法院民四庭開展裁審銜接交流座談會,向法院介紹 “要素式”辦案的做法,以獲得法院的支持和理解。
“要素式”辦案模式的改革,將可實現仲裁裁決書文字量整體減少30%以上,仲裁案件結案時間縮短25%以上,達到快捷、簡便、高效、便民的效果。我市仲裁院將在實踐改革過程中不斷總結經驗,不斷改良辦案模式,以確保“要素式”辦案取得預期的實效。
現場觀摩佛山南海區仲裁院 “要素式”庭審情況
現場與佛山南海區仲裁院交流“要素式”辦案的經驗和做法
(來源:仲裁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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