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公 告
開平市谷源食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吳麗英訴開平市谷源食品有限公司勞動報酬等爭議一案(開勞人仲案字〔2026〕70號),仲裁請求:要求被申請人支付2025年4月份工資4500元、 2025年月5份工資4500元、2025年6月份工資4500元、2025年7月份工資4500元、2025年8月份工資4500元、2025年9月份工資4500元、2025年10月份工資4500元、2025年11月份工資4500元,合計金額:36000元。因與你單位無法聯系,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應訴通知書及開庭通知書。現定于2026年1月14日09時30分在開平市曙光東路168號開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庭開庭,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將作缺席裁決。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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