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 告
開平市港啟貨物運輸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王世鋒訴開平市港啟貨物運輸有限公司工傷保險待遇爭議一案(開勞人仲案字〔2023〕414號),仲裁請求:1.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勞動合同關系于2022年6月27日解除;2.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一次性傷殘補助就業金67055.2元;3.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差額部分4733.8元;4.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2021年12月14日至2022年6月26日工資53644.16元。合計金額125433.16元。因與你單位無法聯系,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仲裁決定書。本案申請人于2023年5月31日通過書面申請撤回申訴,本委根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三十五條的規定,決定如下:準予申請人撤回申訴。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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