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7月19日,虛構“月山加油站發生大火”的造謠者梁某武被開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近日,“天鴿”襲擊開平廣大市民都忙著救災復產。然而,又一段“有一條大船撞上開平大橋”的視頻在網上傳得沸沸揚揚,引起大家的關注。
又是一起捏造、傳播虛假信息行為!開平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陳勇獲悉此事后,要求公安機關迅速介入,偵破此案,將發布該虛假信息的始作俑者抓捕歸案,還市民一個真相,維護全市社會治安穩定。
8月24日15時,網傳一段“有一艘大船撞上開平大橋”的視頻,該視頻在互聯網及微信朋友圈被迅速轉載、轉發。經開平市有關職能部門核實,開平大橋并沒有發生船撞橋的事故!開平廣播電視臺微信公眾號核實為虛假信息后,對此事發布了辟謠公告。經開平警方進一步核查,該網傳視頻其實是拍攝角度的問題,給廣大群眾帶來誤解。
8月24日21時許,開平警方經過5小時的縝密偵查,在開平某小區將故意捏造、傳播虛假信息的嫌疑人司徒某某(男,36歲,開平人)抓獲。
經查實,8月24日15時許,嫌疑人司徒某某通過手機看到一段好像一艘大船要撞上開平大橋的視頻,在未核實該視頻真實性的情況下,還謊稱“經過市政部門確認船撞開平大橋事故屬實,有關部門正在現場評估事故級別”,并將該視頻和編造的市政部門確認事故屬實等虛假事實在網絡進行傳播。
目前,因涉嫌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嫌疑人司徒某某已被開平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互聯網作為網民獲取資訊、傳播、交流等各種信息的公眾媒介,請廣大網民對信息來源要明辨是非,不要傳播、轉發不實的視頻帖子和微信信息,針對個別網民制造謠言,擾亂視聽的行為,公安機關將追查謠言來源,并依法追究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等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給廣大網民創造一個安定和諧的網絡空間。
相關法律規定鏈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規定:散布謠言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可以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修改第291條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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